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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十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5 06:15:0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事业单位开出的“薪资价码”没有竞争力,难以招引高层次人才?着眼这一难题,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落实十项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项措施》)。

据悉,此次新出台的《十项措施》,是对以往政策的完善加强和规范提升,相较此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次出台的《十项措施》更突出激励导向,坚持优绩优酬、有效激励原则,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支持事业单位创新薪酬激励项目,丰富薪酬激励模式,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激励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同时,新出台的《十项措施》坚持“放权”“搞活”,明确事业单位可结合公益属性、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梯队建设等因素,自行制定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和收入分配办法,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把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真正交给单位。此外,新出台的《十项措施》也进一步强化规范约束,明确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绩效核增、考核退出等程序要求,压实主管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比例数量统筹责任,在权力下放的同时,让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能接得住、用得好。

“这政策简直就是及时雨!”得知《十项措施》出台的消息后,高女士高兴地对记者说。高女士在一家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受行业竞争和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近年来,该单位一直想引进几名高级检验师,以便申请更高等级的检验检测资质,承揽更有技术含量、更有附加值的检验检测业务。但此前,该单位招引高层次人才时,常因为开出的薪酬待遇缺乏竞争力,在市场上难以招到自己想要的人。“现在好了,有了新出台的《十项措施》,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招引人才了。”高女士表示。

青岛某公立医院负责政策落实工作的刘女士也表示,新出台的《十项措施》除了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更加细致、更加明确以外,操作性更强、更接地气。她表示,此次政策文件还提供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示公告》等,以供基层单位作为参考模板使用。“另外,这次还专门开发建设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管理平台’,也为我们开展信息采集、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

“我们希望通过出台《十条措施》,进一步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通过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倡树鲜明的激励导向,以此提升城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聚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放权搞活之外,在规范约束上,《十条措施》也做了进一步要求。“比如,我们聚焦个别事业单位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比例数量较高问题,规定要从严控制、保证质量,将极少数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高层次人才选出来,用起来。再比如,我们针对有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和分配激励办法固化问题,首次明确提出原则上每3-5年对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该负责人表示,《十项措施》的出台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精准释放政策潜能,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通讯员 张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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