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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委社会工作部遴选社工培养对象的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8 16:05:00    


迎泽区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决定委托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在全省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示范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迎泽区委社会工作部拟面向全区遴选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对象和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参加此次示范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方式


从即日起至9月11日,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工作单位审核的流程,向区委社会工作部推荐优秀人才。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条件,认真填写《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意见,申报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会工作事业,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二)职业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时间五年以上(申报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时,持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优先)。一般为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相关专业优先。


(三)实务能力。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领域具有五年以上实务经验,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择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获得荣誉或表彰的;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社会工作研究课题、参与地方性或行业性政策、标准制定并获得行业认可的;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专业服务方法、模式或案例等,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同行广泛认可,具有重要推广使用价值的。


申报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申报1项或同时申报2项人才培养内容。


三、培养方式


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示范项目采取线上与线下两种形式进行。其中,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采取线上集中培训和线上陪伴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集中培训共三期6天48课时;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采取线下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共一期3天24课时。


请申报人于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tyyzqwsgb@163.com),联系电话:0351-4110987。


附件:1.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示范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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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迎泽区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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