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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生儿医保怎么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6:05:30    

青岛新生儿医保的使用方法如下:

参保登记

本市户籍新生儿:携带婴儿户口簿原件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必须在本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且享受待遇。参保登记时,携带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

缴费金额:2020年度医保缴费金额为395元。

缴费方式

自助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APP、“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机等自助办理。

银行缴费: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合作银行办理缴费。合作银行包括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

办理社保卡

所需材料: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新生儿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以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就近到社保卡合作银行办理。符合制卡条件的,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卡。社保卡合作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

报销

报销条件

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保的,可以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住院前已办好社保卡,直接刷卡联网结算。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300元以下部分基金支付40%,即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大病门诊:具体报销比例根据病种而定。

住院费用:新生儿医保统筹基金可以报销少儿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的费用,这部分费用由新生儿医保支付90%,剩余部分需要自费。

其他注意事项

新生儿在办理户籍登记后,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如果新生儿在出生当年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出生年度和出生次年度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政策规定缴纳次年个人参保费用。

以上是青岛新生儿医保的使用方法,具体流程和报销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局或街道保障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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